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着力规范基层执法行为,提升服务质效,凝聚发展合力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,如存在以下情况,欢迎您向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反映,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理。
1.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;在执法办案中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餐饮、娱乐等费用;默许、纵容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接受吃请。
2.索取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、电子红包等;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、房屋、资金或其他财物;以借为名,长期占用不还。
3.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,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或障碍;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事项无故拖延、推诿扯皮、不予办理;利用职权强行摊派、推销产品或指定中介服务机构;滥用自由裁量权,搞选择性执法、人情执法、报复性执法。
4.明示或暗示管理服务对象给予好处费、辛苦费、协调费;以罚款代管、创收罚款,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;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获利。
5.违规经商办企业、从事有偿中介活动;默许、纵容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、谋取不正当利益;违规在企业兼职、任职,或领取薪酬、奖金、津贴等报酬。
6.违规为企业站台造势、牵线搭桥,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;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,违规为企业获取补贴、扶持资金、资质许可等不正当利益。
7.执法态度粗暴、冷硬横推;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案情秘密;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反映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反映方式
反映应当线索指向明确、内容客观真实,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。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。
1.电话反映
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:12388
2.书信反映
来信地址:文德路18号江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
邮编:211800
3.来访反映
来访地址:文昌路12号浦口区综治中心江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接待室
接待时间:每周三9:00—12:00
4.微信公众号反映
关注江北新区“廉洁江北”微信公众号,进入“指上监督—网上举报”模块提交线索。
江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
2026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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